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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5 ]

学院各部门:

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该文件对今年的认定工作的对象范围、认定条件、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方法均做出了大幅度改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具体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     领取表格:请于2007320日前到人事处登记,领取体检表(同时缴纳体检费104元)、教学任务书(两个学期共两份)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二、     提交申报材料:具体的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1、    具体的要上交的申报材料清单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请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和申报,其中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本人。

2、    《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2份)由申请人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网页:http://jszg.gdhed.cn,进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双面打印。

3、    所有材料先不用订书机装订,请用回形针夹好即可,以便调整。

4、   因文件要求申报者的人事档案在任教学校或广东省的各地人才代理机构,请人事档案不在我院但存于广东省各地人事代理机构的申报者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原件

5、   教学任务书先由所在系部填写、盖章,交人事处后统一由教务处审核并盖章。

6、   聘书不用提供,由人事处统一提交。

三、     注意事项:

1、    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请仔细核对文件的认定范围对象和条件,要索取其电子版本者可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edu.cn的“教师资格认定专题”下载。

3、    教师资格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广东省教育厅对今年的认定范围做出了更加严格细致的要求;如有任何疑问,请到人事处咨询。

 

附件一:关于我省2007年高等学校老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报送高等学校老师资格认定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广东培正学院人事处

2007313

联系人:梁飞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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