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就公共广播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内容 学院公共广播系统相关配套设备。(详细见所附图纸和设备功能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广东省设有正式注册服务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需具校园广播系统建造经验) 3.若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持有厂家出具的代理证书,授权投标确认书等证明材料,并由厂家承担对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的保证责任,若代理商无法提供售后服务时,将由厂家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及合同书中要求的售后服务. 4. 在广州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三、投标单位提供的文件 1.投标单位简介: 2.设备清单、基本图纸,价格、工期(以合同签订曰起计)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及项目详细情况描述;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企业法人公章); 4.主要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经验和资历简介; 5.供货商必须保证提供正厂、原厂产品,并出示相关证明,如提供有假劣商品全部经济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处以所供商品金额2倍的罚金; 6.投标单位须在标书中提供如下的投标承诺:如我方最后确定为中标单位应履行承诺,不得中途提出撤回投标,并同意交纳中标额3%-5%的履约保证金。如中途撤标,该项保证金即同意被招标方广东培正学院罚没; 7.其他需要说明及展示投标单位实力的资料。 四、所有投标书均应密封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派专人在 2007 年3月 30 日上午 8 点到 12 点下午 2 点到 5 点之间(过期不候)送达广东培正学院采购中心(送标书时必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六、其他 1.中标单位必须在一周内与学院相关负责部门沟通后作出有关施工工程方案上交学院,以便有关部门配合安排工作。。 2.投标单位对因产品、工程质量隐患所造成的任何事故负有永久的责任。 3.投标联系电话:86842884 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 4.本次招标的解释权归广东培正学院采购中心。 广东培正学院采购中心 2007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