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征集和督办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第一届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案的要求 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以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一)提案人 提案应由正式代表提出。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二)提案内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作为提案受理: 1、提案内容主要是围绕院长工作报告(见附件一:《巩固评 建成果,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中关于下一年 度工作任务,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生活福利方面重要问题提 出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后勤服务、人才工作及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提案受理: 1. 提案超出教代会规定职权之外的问题。 2. 提案超出学院管理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三)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见附件二:《广东培正学院2009年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内容:提案题目、提案内容、可操作的建议和措施。 4、提案书写必须字体工整,符合规范。需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楚,一式两份。如用电脑打印,签名必须用手写。 5、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自签名。 二、提案时间 (一)提案征集的启动时间一般应在教代会召开前2个月进行,征集的截止时间一般应在教代会召开前1个月完成。 (二)第一届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自2009年10月23日起至2009年11月23日结束。按部门共分10个提案小组(见附件三《2009年第一届教代会提案小组分组表》),提案小组审阅后将符合要求的提案、建议收齐汇总,于11月26日前交到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案组。 三、提案的审核、立案 提案的审核、立案。收到提案后,由工会(或教代会的常委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学校有条件处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应当给予立案。属个人问题提案,不立案。没有立案的提案,向提案人说明理由。 四、提案的处理 (一)大会收到的代表提案,由提案组负责分类整理,并向大会报告提案征集情况。 (二)大会选举产生本届教代会提案审查处理工作委员会后,由提案组将提案移交该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处理、转递和督办。 附件:
巩固评建成果,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doc
广东培正学院2009年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doc
2009年学院工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各部门会员代表名额分配表.xls
2009年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单.xls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