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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2010年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险的通知
[来源:广东培正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7 ]

 

学院各部门:

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险是工会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提高教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而实施的一项新举措,旨在为广大教职工建立一道互帮、互助、自我保障的防线。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险目前有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两个险种,根据广东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医疗互助保险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工会决定组织教职工投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医疗互助保险

(一)保障对象: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不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身体健康,本人为学院工会会员。

(二)保障条件:尚未发现患有各种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非典型肺炎六种重大疾病的在职职工。

(三)              保障范围:各种原发性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非典型肺炎六种重大疾病。

(四)        保险费和保险金额:每份保险费80元,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保险期限为3年,首次参保须执行180天的免责期。

(五)        缴费办法:个人缴费50元,学院工会每人补助30元。

(六)        需提供的证件: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        报名及交费时间:请部门秘书于2010512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保险费交到工会办公室。

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

(一) 保障对象:未满55周岁的在职女职工(不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身体健康,本人为学院工会会员。

(二)          保障条件:参加保障计划的必须是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会员(入会须一次性缴纳会员费10元),且尚未发现患有乳腺癌、宫颈癌、宫体癌、卵巢癌以及其它各种癌症的在职女职工。

(三)         保险费和保险金额:每份保险费60元(含入互助会费10元),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保险期限为3年,观察期180天。

(四)         缴费办法:个人缴费30元,学院工会每人补助30元,2007年购买了互助保险的女教职工,因今年保险期已到要续保的请缴费(续保费20/人),2008年、2009年已投保的女教职工因保险期未到不用缴费(名单见附件)。

(五)         需提供的证件: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         报名及交费时间:请部门秘书于2010512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保险费交到工会办公室。

因以上两种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险金额不一样,女教职工可以自由选择购买(允许两种保险同时购买),但工会只补助其中一份保费30元。 希望各部门教职工提高自我保障意识,积极参保。

 

附件:

1、2007、2008、2009年购买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人员名单.doc

2、2010年购买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登记表.xls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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